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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0727單選題

依據實務見解,下列何種行為不會構成偽造或變造(公、私)文書罪?

A冒用他人名字製作名片正確答案
B偽造互助會之標單
C在交通違規通知單的「收受通知聯者簽章」欄中偽簽他人姓名
D偽造稅務機關之完稅戳印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刑法上的「文書」須能證明權利義務關係。名片僅為社交身分表徵,不具備法律上的意思表示與證明性,故冒名印製名片不構成偽造文書罪。

為什麼答案是 A

名片僅有表明身分及聯絡方式的作用,不足以作為法律上一定用意之證明(不具證明性)。實務見解認為,冒用他人名義印製名片,不構成偽造文書罪(若持以行騙則另論詐欺罪)。

考點:非文書客體考點:準私文書考點:偽造私文書考點:準文書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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