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刑法第352條毀損文書罪「他人文書」之說明,何者錯誤?
A他人指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與非法人團體
B文書之製作名義人若為行為人,即非他人之文書正確答案
C行為人持有但無處分權之文書,亦屬他人文書
D本條文書之範圍與刑法第220條之文書立法定義一致
B正確答案
毀損文書罪的「他人文書」看所有權/處分權,不是看製作名義人;B 混淆了偽造文書與毀損文書的判準。
為什麼答案是 B
這是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毀損文書罪保護的是文書的「所有權/處分權」,不是製作名義人。即使文書由行為人自己製作,只要所有權已移轉他人(如交付後),毀損仍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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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毀損文書罪的「他人文書」看所有權/處分權,不是看製作名義人;B 混淆了偽造文書與毀損文書的判準。
關鍵區分:偽造文書看『製作名義人』,毀損文書看『所有權/處分權』。不要張冠李戴!
逐選項分析
A✕
「他人」範圍包含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通說見解正確。重點在於「非屬行為人本人」即可構成他人文書的主體。
B✓ 正確
這是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毀損文書罪保護的是文書的「所有權/處分權」,不是製作名義人。即使文書由行為人自己製作,只要所有權已移轉他人(如交付後),毀損仍成罪。
C✕
毀損罪的核心在「處分權」。行為人雖持有文書(如保管、借用),但無處分權時,該文書仍屬他人文書,毀損之即構成本罪。敘述正確。
D✕ 陷阱
刑法第220條為文書的立法定義(含準文書),毀損文書罪所稱文書範圍通說採一致見解,以維法律用語體系一貫性。敘述正確。
B 選項把偽造文書罪的判準(製作名義人)錯套到毀損文書罪上。毀損罪屬於財產犯罪章,保護的是文書作為財產的所有/處分利益,與誰製作無關。考選部很愛用這種『罪章混淆』的陷阱,務必分清兩罪保護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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