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至珠寶行打算亮出槍枝壓制店員行搶,不料遭到老闆乙及其員工丙激烈反抗,甲兩手空空逃離現場,乙、丙持球棒在後緊追,甲便基於殺害之故意對乙開槍,乙腹部中槍死亡。若依實務見解,甲應如何論處?
A成立強盜殺人罪既遂正確答案
B成立強盜殺人罪未遂
C成立強盜未遂與殺人既遂之想像競合犯
D成立強盜未遂與殺人既遂之數罪併罰
答案與詳解
實務(最高法院判例)認為刑法第332條強盜殺人罪為結合犯,只要殺人部分既遂,縱使強盜行為未遂,仍成立強盜殺人『既遂』。甲逃跑時為脫免逮捕而殺人,屬準強盜殺人。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