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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109年以前舊制)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059單選題

有關審判長之訴訟指揮及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訟關係有闡明之必要,而審判長未為闡明者,其進行之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
B對於審判長指揮訴訟之裁定,輔佐人若有不服,得提出異議
C審判長得指定受命法官試行和解
D於言詞辯論時,當事人須先經審判長許可後,始得向他造當事人自行發問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當事人於言詞辯論可逕向證人或他造發問,僅法院認不當時可限制,不需事先經許可。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選項即答案。民訴§200第1項:當事人得向證人或他造當事人自行發問,但審判長認為發問不當者得禁止。屬『事後限制』而非『事前許可』,敘述顛倒。

考點:闡明義務考點:異議權考點:受命法官和解考點:當事人發問權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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