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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024單選題

甲將其所有 A 地與乙訂立借名登記契約,並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乙。乙未經甲同意,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第三人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為借名人甲與出名人乙間之債權契約
B乙將 A 地移轉登記予丙之處分行為為無權處分,無論丙是否善意,均效力未定,應經借名人甲承認,始生效力正確答案
C甲乙得隨時終止借名登記契約
D若甲係為躲避債權人強制執行,而與乙通謀虛偽訂立 A 地借名登記契約者,該借名登記契約無效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借名登記為債權契約,出名人違反約定處分不動產屬有權處分,非無權處分。

為什麼答案是 B

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依最高法院106年度第3次民事庭決議,出名人既登記為所有權人,對第三人而言即為有權處分,直接發生物權變動效力,無論丙是否善意均取得所有權,不生效力未定問題。

考點:借名登記性質考點:出名人處分為有權處分考點:類推委任終止考點:通謀虛偽無效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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