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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考試-司法官(109年以前舊制)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08單選題

甲為雜貨店老闆,僱用乙為員工處理店內一切事務,並同時授與代理權給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乙辭職,乙之代理權仍繼續存在,不受其基本法律關係消滅之影響
B甲在乙任職期間,得撤回乙之代理權,代理權之撤回為有相對人之單獨行為正確答案
C甲死亡後,代理權原則上不消滅
D代理權之授與,不得附條件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代理權撤回為有相對人單獨行為,且代理權通常隨基本法律關係消滅而消滅。

為什麼答案是 B

民法第108條第2項規定,代理權得於其所由授與之法律關係存續中撤回之。撤回須向代理人或第三人為意思表示,屬有相對人之單獨行為。

考點:代理權從屬性考點:代理權撤回考點:本人死亡效果考點:附條件之代理權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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