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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011單選題

甲竊取乙市價新臺幣(下同)8,000 元之手機,並以高價 12,000 元出賣於丙。若乙欲向甲請求該 12,000 元,應以下列何種法律關係主張?

A不法管理正確答案
B不當得利
C侵權行為
D委任契約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欲向竊賊請求「高於市價的轉售利潤」,必須主張「不法管理」(民法第177條第2項),才能將加害人的全部獲利收歸己有。

為什麼答案是 A

甲明知手機為乙所有,卻為自己利益出賣,構成「不法管理」(準無因管理)。依民法第177條第2項準用第1項,乙得主張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即全部轉售價金 12,000 元。

考點:不法管理考點:不當得利考點:侵權行為考點:委任契約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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