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3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109年以前舊制)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112單選題

甲借款於乙,未約定返還期限,今甲欲請求乙返還該借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定至少2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
B乙一經甲催告,即負遲延責任
C甲之返還請求權時效,自催告時,開始進行
D甲向乙定期1個月以上期限催告後,其消費借貸關係,即行終止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未定期限之消費借貸,貸與人得定1個月以上期限催告返還;時效自契約成立時起算,遲延責任自催告期滿起算。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實務見解,貸與人依民法第478條規定定1個月以上期限催告返還,該催告即含有終止消費借貸契約之意思表示,故消費借貸關係隨之終止。

考點:催告期限考點:遲延責任起算考點:消滅時效起算考點:契約終止
載入中…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