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3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109年以前舊制)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126單選題

甲於地下賭場積欠乙賭債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變賣土地一筆所得價金清償賭債。又甲於約定貨款清償期前一個月,提前付清貨款予出賣人丙。此外,甲因酒醉跌落溝渠,路人丁將其救起送醫,數日後,甲給付10萬元給丁作為報酬。甲誤以為對戊仍有債務存在而為給付,惟實際上甲與戊間之債務業已因清償而消滅。甲得對何人請求返還已為之給付?

A
B
C
D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不當得利的特殊排除:不法原因、期前清償、道德義務給付均不得請求返還,僅非債清償可依 §179 請求。

為什麼答案是 D

甲誤以為對戊有債務而給付(實際債務已因清償消滅),屬非債清償,且是「不知」無給付義務,不適用 §180 第 3 款排除,可依民法第 179 條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考點:不法原因給付考點:期前清償考點:道德義務給付考點:非債清償
載入中…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