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丙共同貸與新臺幣(下同)200萬元予甲,甲並以自有之土地一筆,設定普通抵押權擔保該200萬元債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基於抵押權之從屬性,乙、丙分割債權後,乙、丙之債權均不受抵押權之擔保
B乙、丙讓與債權之一部予丁後,丁取得之債權不受抵押權之擔保
C甲之土地如有部分被徵收,乙、丙就未被徵收之部分,亦無抵押權
D乙、丙之抵押權不適用共同抵押權規定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共同抵押權係指於「數不動產」上設定抵押權擔保同一債權。本題僅有「土地一筆」,屬單一抵押物,自無共同抵押權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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