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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1 年第 44 題單選題考點:法定代理人連帶責任考點:日常家務代理權範圍

下列敘述,甲與乙對丙「不」負連帶責任者為何?

A甲為受監護宣告人,乙為甲之監護人,某日甲在有識別能力之情形下騎機車出門,闖紅燈而撞傷行人丙
B甲乙為夫妻,甲開設公司,為拓展公司生產線,該公司向丙銀行貸款新臺幣(下同)500萬元,甲就該借款與丙訂立保證契約正確答案
C甲乙為共同繼承人,遺產有30萬元現金及對丙之債務10萬元,甲乙協議遺產分割之結果,由甲取得所有遺產包含債務,丙對此協議不知情
D甲公司之董事長乙,為償還公司債務,以詐欺方式低價收購甲公司之股票,致生損害於丙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連帶責任之發生原因,包含侵權行為法定代理人責任、繼承債務連帶責任及公司負責人責任,夫妻日常家務代理不包含保證。

逐選項解析

A甲為受監護宣告人,乙為甲之監護人,某日甲在有識別能力之情形下騎機車出門,闖紅燈而撞傷行人丙法定代理人連帶責任✕ 錯誤
依民法第187條,無行為能力人侵權時若有識別能力,應與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責任。甲雖受監護宣告,但行為時有識別能力,故甲與監護人乙須連帶負責。
B甲乙為夫妻,甲開設公司,為拓展公司生產線,該公司向丙銀行貸款新臺幣(下同)500萬元,甲就該借款與丙訂立保證契約日常家務代理權範圍✓ 正確
依民法第1003條,夫妻日常家務代理權不包含為他人作保或公司借款保證。乙未參與保證契約,亦非連帶保證人,故乙對丙不負連帶責任。
C甲乙為共同繼承人,遺產有30萬元現金及對丙之債務10萬元,甲乙協議遺產分割之結果,由甲取得所有遺產包含債務,丙對此協議不知情✕ 錯誤
D甲公司之董事長乙,為償還公司債務,以詐欺方式低價收購甲公司之股票,致生損害於丙✕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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