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庭公開審理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於婚姻無效確認訴訟,經當事人兩造同意始得不在公開法庭審判
B為整理本案之爭點,受任為訴訟代理人之兩造律師,在訴訟程序外,一律不得於受訴法官不在場之適當場所整理並協議簡化爭點
C法院為判斷公務員所掌之文書有無拒絕提出之正當理由而命其提出時,以不公開之方式行之正確答案
D第三審行言詞辯論時,一律應採法庭公開之形式
答案與詳解
民訴第 306 條規定,法院為判斷公務員所掌文書有無拒絕提出之正當理由(涉及公務機密),而命其提出供審查時,應以不公開方式行之,以兼顧真實發現與機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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