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公共危險行為與可能成立之刑法罪名間的對應,何者錯誤?
A通勤時間在公路上競速飆車:第 185 條第 1 項損壞壅塞道路罪
B在行進中之火車上引爆炸彈致火車損壞脫軌:第 184 條第 1 項損壞軌道罪正確答案
C放火燒燬路旁停放之情敵機車,且波及兩旁的車:第 175 條第 1 項放火燒燬他人所有物罪
D因過失致自己持有區分所有權且使用中的住家大樓被燒燬:第 173 條第 2 項失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罪
答案與詳解
在火車上引爆炸彈致火車損壞脫軌,是直接破壞交通工具本身,應成立刑法第183條第1項「破壞現有人所在之火車罪」,而非第184條第1項「損壞軌道等設備罪」。本選項對應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