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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1350單選題

甲向法院自訴乙對其涉有刑法第 339 條第 1 項之詐欺取財罪嫌,法院審理中,甲具狀撤回對乙之自訴,法院應如何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認撤回合法,為不受理判決
B認撤回合法,以行政報結,並由書記官將撤回自訴事由通知被告
C認撤回不合法,繼續審理正確答案
D認撤回不合法,以裁定駁回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詐欺取財罪非告訴乃論之罪,自訴不得撤回,法院應續行審理。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第325條,只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得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自訴。詐欺取財罪非告訴乃論,撤回不生效,法院應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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