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4 年第 27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適用行政程序法?
A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行為
B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C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D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外部程序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行政程序法第3條列舉排除適用事項;學校對外部程序未被排除,故適用行政程序法。
為什麼答案是 D
第3條排除的是學校「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而本選項為「外部程序」,外部程序不在排除清單內,故仍適用行政程序法。此為本題陷阱,考生易誤以為學校行為全部排除。
考點:法定排除事項考點:內外部程序區分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程序法第3條列舉排除適用事項;學校對外部程序未被排除,故適用行政程序法。
第3條排除清單背熟:外國人出入境/難民/國籍變更、犯罪矯正收容、私權爭執裁決、學校『內部程序』——注意D選項是『外部程序』,不在排除清單內!
逐選項分析
A法定排除事項✕
行政程序法第3條明文排除「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不適用行政程序法。
B法定排除事項✕
行政程序法第3條明文排除「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不適用行政程序法。
C法定排除事項✕
行政程序法第3條明文排除「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不適用行政程序法。
D內外部程序區分✓ 正確
第3條排除的是學校「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而本選項為「外部程序」,外部程序不在排除清單內,故仍適用行政程序法。此為本題陷阱,考生易誤以為學校行為全部排除。
行政程序法第3條常考排除事項整理
| 排除事項類型 | 關鍵字 | 是否適用行政程序法 |
|---|
| 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國籍變更 | 移民/國籍 | ❌ 不適用 |
| 犯罪矯正機關或收容處所收容目的行為 | 收容目的 | ❌ 不適用 |
| 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 私權爭執 | ❌ 不適用 |
| 學校為達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 內部程序 | ❌ 不適用 |
| 學校為達教育目的之外部程序 | 外部程序 | ✅ 適用 |
本題陷阱在於將「內部程序」偷換為「外部程序」。第3條排除的是學校『內部程序』,考生若只背「學校教育行為排除」,看到D選項「教育目的」就直覺認為排除,忽略關鍵字「外部程序」,因而誤判D也被排除。務必逐字確認「內/外部」程序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