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其妻乙感情不睦,某日持槍朝乙射擊,惟槍法不準誤中一旁之丙,致丙受傷。被害人丙得否委任律師對甲過失傷害之行為提起自訴?
A得。乙對甲涉嫌殺人未遂之部分,依法雖不得提起自訴,但對於被害人丙之自訴權不生影響,丙仍得對甲提起過失傷害罪之自訴
B得。乙對甲涉嫌殺人未遂之部分,依法雖不得提起自訴,但過失傷害罪係告訴乃論之案件,故被害人丙仍得對甲提起過失傷害罪之自訴
C不得。甲係一行為觸犯殺人未遂罪及過失傷害罪,被害人丙自訴之提起,未經另一被害人乙之同意,不得為之
D不得。甲犯罪事實中之殺人未遂部分,依法配偶乙對其不得提起自訴,且係較重之罪,故被害人丙對甲犯罪事實中之過失傷害部分,不得自訴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配偶不得自訴,且一行為觸犯數罪時,若不得自訴部分為較重之罪,則全部不得自訴。
為什麼答案是 D
甲對乙殺人未遂因配偶關係不得自訴(刑訴321),且為較重之罪,依刑訴319第3項但書,丙對過失傷害部分亦不得自訴。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配偶不得自訴,且一行為觸犯數罪時,若不得自訴部分為較重之罪,則全部不得自訴。
看到「配偶」+「一行為觸犯數罪」,直接找刑訴319第3項但書「較重之罪」,不得自訴效力及於全部,秒選D。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忽略刑事訴訟法第319條第3項但書規定,當不得自訴部分為較重之罪時,效力及於全部,丙亦不得自訴。
B✕ 陷阱
過失傷害雖為告訴乃論之罪,但本案屬裁判上一罪,受較重之罪不得自訴之限制,告訴乃論不影響自訴限制。
C✕
自訴權之行使無需其他被害人同意,本題不得自訴之原因在於刑訴法第319條第3項但書之較重之罪限制。
D✓ 正確
甲對乙殺人未遂因配偶關係不得自訴(刑訴321),且為較重之罪,依刑訴319第3項但書,丙對過失傷害部分亦不得自訴。
自訴之提起與限制
| 法條 | 原則/限制 | 例外/但書 |
|---|
| 刑訴 §319 I | 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 | 無/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由法定代理人等為之 |
| 刑訴 §321 | 對於直系尊親屬或配偶,不得提起自訴 | 無 |
| 刑訴 §319 III | 犯罪事實一部提起自訴,他部雖不得自訴亦以得提起自訴論 | 不得自訴部分係較重之罪、一審屬高院管轄或§321情形 |
考生易誤以為各被害人自訴權獨立,或認為告訴乃論之罪必可自訴。實則想像競合犯屬裁判上一罪,訴訟客體不可分,若不得自訴之部分為重罪,基於重罪吸收輕罪之法理,全部均不得自訴。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