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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08 年第 29 題單選題考點:被害人可特定性考點:公然侮辱

甲與乙因爭風吃醋發生爭執,甲在網路上的公開討論區,以乙之網路帳號(BELLEEAU)為對象,發言怒斥:「BELLEEAU是垃圾,是不入流的傢伙,更是偷別人女友的壞人」,乙知悉以上情事後,以手機拍下證據,向地檢署提告,依實務見解,有關甲刑事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甲咒罵的對象雖然是帳號,但因該帳號可連結至乙,故仍可成立妨害名譽罪
B甲在公開討論區咒罵乙為垃圾及不入流之人,構成公然侮辱罪
C甲在公開討論區指出乙是偷別人女友的壞人,構成誹謗罪正確答案
D就本案例,甲之留言無刑法第311條不罰規定之適用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本題「偷別人女友的壞人」屬情緒性貶抑評價,非具體事實指摘,不能逕認成立誹謗罪,故選C。

逐選項解析

A甲咒罵的對象雖然是帳號,但因該帳號可連結至乙,故仍可成立妨害名譽罪被害人可特定性✕ 錯誤
妨害名譽的對象不以揭露真實姓名為必要。帳號若可連結並識別為乙,即有特定被害人,不能僅因使用帳號就排除成立犯罪的可能。本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B甲在公開討論區咒罵乙為垃圾及不入流之人,構成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 錯誤
依本題命題實務的判斷,公開討論區具有公然性,「垃圾」及「不入流之人」是貶損人格的抽象謾罵,屬公然侮辱的評價範圍。本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個案仍須整體觀察言論脈絡。
C甲在公開討論區指出乙是偷別人女友的壞人,構成誹謗罪✓ 正確
D就本案例,甲之留言無刑法第311條不罰規定之適用✕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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