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殺害其生父,法院審理後認為應成立刑法第272條第1項殺直系血親尊親屬既遂罪,復於判決理由中以「被告所殺害者係其生父」作為量刑上加重的理由。如此說法,顯然違反下列學理上的什麼原則?
A禁止重覆評價原則正確答案
B禁止習慣適用原則
C禁止不當連結原則
D禁止類推適用原則
A正確答案
犯罪構成要件中已經評價過的事實(殺害生父),不能在量刑時再次作為加重理由,否則即違反「禁止重複評價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A
刑法第272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其「被害人為生父」已是該罪的加重構成要件。若法院在依刑法第57條量刑時,再次以「殺害生父」為由加重其刑,等於對同一事實進行兩次不利評價,違反禁止重複評價原則。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犯罪構成要件中已經評價過的事實(殺害生父),不能在量刑時再次作為加重理由,否則即違反「禁止重複評價原則」。
看到「成立殺尊親屬罪(已評價一次)」又「以殺生父為由加重量刑(又評價一次)」,同一個事實用了兩次,秒選「禁止重複評價」。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刑法第272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其「被害人為生父」已是該罪的加重構成要件。若法院在依刑法第57條量刑時,再次以「殺害生父」為由加重其刑,等於對同一事實進行兩次不利評價,違反禁止重複評價原則。
B✕
禁止習慣適用原則(或稱排斥習慣法原則)是罪刑法定原則的派生,指刑法不得以習慣法作為定罪科刑的直接依據。本題爭點在於量刑理由的重複使用,與習慣法無關。
C✕ 陷阱
禁止不當連結原則主要適用於行政法領域,指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時,採取的手段與目的之間必須有正當合理的關聯,不能將不相關的因素連結在一起。不適用於本題的刑法量刑情境。
D✕
禁止類推適用原則也是罪刑法定原則的派生,指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時,法官不能比附援引類似的條文來定罪或加重處罰。本題法院是適用明文的第272條,並非類推適用。
刑法重要基本原則比較
| 原則名稱 | 核心概念 | 適用階段 | 本題情境對應 |
|---|
| 禁止重複評價 | 同一事實不能在定罪與量刑時被重複作為不利/有利的評價 | 定罪與量刑 | 殺生父已定罪加重,量刑不可再加重 |
| 禁止類推適用 | 法無明文規定時,不得援引類似條文入罪或加重 | 法律適用/定罪 | 與本題無關 |
| 禁止習慣適用 | 不得以民間習慣或不成文法作為處罰依據 | 法律適用/定罪 | 與本題無關 |
| 禁止不當連結 | 手段與目的須有實質正當關聯(多用於行政法) | 行政行為 | 與本題無關 |
考生容易因為「殺害生父」在道德上極度可惡,而誤以為法院在各個階段(定罪、量刑)都可以不斷加重處罰。必須回歸法理:法律已經在「構成要件(第272條)」給予加重評價了,量刑時就必須把這個因素扣除,不能一魚兩吃。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