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駕駛藍寶堅尼跑車,於深夜在國道上,以200公里以上之時速,與另外三輛超跑競賽,隨即被國道警察攔獲。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以「他法」造成公眾往來之危險,故甲構成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正確答案
B甲於深夜飆車,縱未生具體危險,亦成立刑法第185條之罪
C甲並未壅塞國道,故未構成任何犯罪
D甲構成殺人未遂罪
答案與詳解
正確。實務見解(如最高法院94年台上字第2863號判決)認為,在道路上以併排競駛或一前一後飆車之方式超速行車,極易失控而生交通危險,屬於刑法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構成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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