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0827單選題

乙以重傷故意,拿木棒朝甲的頭部猛力攻擊,甲立刻閃身並出手將木棒撥開,致甲手指骨折,而撥開的木棒反彈打中乙的頭部,造成乙受傷。甲、乙兩人可能會負何種刑事責任?

A甲為無罪,乙成立重傷未遂罪正確答案
B甲成立過失傷害罪,乙成立重傷未遂罪
C甲為無罪,乙亦無罪
D甲成立過失傷害罪,乙成立傷害既遂罪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乙持棒攻擊甲屬重傷未遂;甲反擊致乙受傷為正當防衛,阻卻違法故無罪。

為什麼答案是 A

乙有重傷故意並已著手(揮棒攻擊),但未造成重傷結果,成立重傷未遂。甲面對現在不法侵害,出手撥開木棒屬正當防衛行為,縱使反彈傷及乙,亦為防衛所生結果,阻卻違法,無罪。

考點:正當防衛+未遂考點:誤認過失考點:漏評乙責任考點:雙重錯誤
載入中…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