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家事身分訴訟事件之審理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限制處分權主義,是離婚訴訟之當事人不得為訴訟上和解
B應限制辯論主義,是撤銷婚姻訴訟之當事人,就構成撤銷婚姻之原因事實為自認者,不生效力正確答案
C應限制公開主義,是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縱經法律上利害關係人聲請,其處理程序亦不許旁聽
D應限制言詞主義,是認領之訴,其判決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答案與詳解
撤銷婚姻之訴涉及身分關係公益,限制辯論主義,當事人就撤銷婚姻原因事實之自認或不爭執不生效力,法院仍須依職權調查(家事事件法第10條、第5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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