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A建地,並登記為A地所有人。乙未經甲之同意,無權占有A地建屋居住長達25年之久。甲移居海外,不知乙無權占用A地一事,未曾請求乙返還A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關於消滅時效之規定,適用於A地返還請求權
B乙得因時效取得,請求登記為A地之地上權人正確答案
C乙因時效取得A地所有權而免除占用A地之損害賠償責任
D乙得時效取得A地租賃權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772條準用第769、770條,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20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或已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乙建屋居住25年,符合要件,得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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