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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245單選題

甲之父母早逝,有成年之子乙。乙有 5 歲之子丁。戊喪妻有子庚。戊收養甲。經法院認可時,乙不同意與戊發生祖孫關係。甲因車禍先於戊死亡。戊死亡時,何者為戊之遺產繼承人?

A
B
C乙、庚
D丁、庚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乙拒同戊發生祖孫關係,故不隨甲被收養;甲先於戊死亡,由甲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但僅丁有代位資格,庚為戊親生子本位繼承。

為什麼答案是 D

庚為戊之親生子(第一順位本位繼承);甲被戊收養後為戊之養子,甲先於戊死亡,由甲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丁代位繼承。乙因拒絕條款不在繼承鏈上,但不影響丁作為甲之子的代位資格。

考點:成年子女拒絕條款考點:本位繼承考點:代位繼承錯置考點:本位+代位繼承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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