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訴訟之期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原告起訴時未繳納裁判費,經審判長命原告於收受裁定後 7 日內補繳裁判費,原告之住所如不在法院轄區內,得扣除在途期間正確答案
B法院以原告未遵期補繳裁判費,裁定駁回原告之訴,原告對該裁定提起抗告,如遲誤法定期間,其抗告不合法
C法定期間與裁定期間,如有重大理由,得伸長或縮短之
D不可歸責於當事人或代理人之事由,致遲誤不變期間者,應透過回復原狀制度加以救濟
答案與詳解
錯誤。審判長命補繳裁判費之 7 日期間屬「裁定期間」,非「法定期間」。依民訴法第 162 條,只有法定期間才能扣除在途期間,裁定期間不適用。此即本題要選的錯誤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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