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3 類科共用卷
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211單選題

甲以每月新臺幣 8,000 元將一層公寓租給乙,雙方未簽書面契約也無收受押租金。乙因想減輕房租負擔,將其中一間房間轉租於同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間約定租期為 5 年卻未以字據訂立之,違反民法規定。故租期應視為縮短為 1 年,只是屆期可以更新之
B甲得知乙將一間房間轉租於丙,雖不同意,但無法僅以此為理由向乙主張終止租賃契約正確答案
C甲乙間約定每個月第一天繳交房租。乙上個月沒有繳交房租,本月初一又未繳租金。因為已達連續兩個月未繳租金,故甲得在隔天向乙催告請求 5 日內給付租金,否則即得終止租賃契約
D租賃物之地板,因年久失修而影響通行,乙得逕行終止租賃契約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房屋租賃未立字據視為不定期租賃;房屋得合法轉租一部分;欠租與修繕終止皆須經合法催告程序。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法第443條第1項但書,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乙轉租一間房間屬合法,甲不得以此終止契約。

載入中…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