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其所有之 A 地出賣於乙,雙方約定實際交易價格為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然為逃漏稅捐,在買賣契約書上記載為 7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整個買賣契約無效
B依買賣契約書記載,在 700 萬元範圍契約有效
C買賣價金以實際交易價格為準,甲得向乙請求 1,000 萬元正確答案
D甲得依意思表示錯誤之規定,決定是否要撤銷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87條第2項: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1000萬才是真實合意的買賣價金,甲得依真實買賣契約向乙請求1000萬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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