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事訴訟上事實、證據之蒐集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未主張之事實,法院一概不得加以斟酌
B經當事人自認之事實,如法院認為違背真實,得不受其拘束
C法院調查當事人所未聲明之證據,均屬違背法令
D當事人所主張不利於己之事實,縱未經他造援用,法院亦得採為裁判基礎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當事人陳述不利於己之事實,在他造援用前雖不生「自認」之效力(稱為不利益之陳述),但實務見解認為,法院仍得本於自由心證,將其作為認定事實之資料與裁判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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