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0 年第 38 題單選題
數機關會同訂定之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或共同上級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後以何種方式發布?
A由共同上級機關發布
B會同訂定之數機關個別發布
C會同訂定之數機關會銜發布正確答案
D由總統發布
C正確答案
數機關會銜訂定之法規命令,核定後應由各機關「會銜發布」,不可由單一機關或上級機關單獨發布。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數機關會同訂定之法規命令,不論是否須經上級機關核定,最終均應由會同訂定之各機關「會銜發布」,此為正確答案。
考點:核定≠發布考點:發布方式錯誤考點:會銜發布考點:總統令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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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數機關會銜訂定之法規命令,核定後應由各機關「會銜發布」,不可由單一機關或上級機關單獨發布。
「會同訂定」→ 來時會銜、去時也會銜;核定只是中間程序,最終發布仍由訂定機關共同會銜。
逐選項分析
A核定≠發布✕ 陷阱
上級機關或共同上級機關負責「核定」,並非「發布」主體;核定與發布是兩個不同程序,不可混淆。
B發布方式錯誤✕
各機關「個別發布」會導致內容不一致之疑慮,且與行政程序法規定不符,發布應由各機關「共同」為之。
C會銜發布✓ 正確
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數機關會同訂定之法規命令,不論是否須經上級機關核定,最終均應由會同訂定之各機關「會銜發布」,此為正確答案。
D總統令範圍✕
由總統發布係針對特定層級之命令(如緊急命令、總統令),一般行政機關會同訂定之法規命令並非由總統發布。
法規命令訂定流程關鍵角色對照
| 程序環節 | 執行主體 | 說明 |
|---|
| 草擬/訂定 | 數機關共同 | 數機關依權限會同研擬 |
| 核定 | 上級機關或共同上級機關 | 依法須核定者方須此程序 |
| 發布 | 數機關會銜 | 核定後仍由訂定機關共同會銜發布 |
| 刊登 | 行政院公報/各主管機關公報 | 發布後需對外公告始生效 |
本題最大陷阱在於將「核定機關(上級)」與「發布機關(訂定機關)」混為一談。考生容易誤選A,誤以為既然由上級核定,當然由上級發布;但法制上「核定」與「發布」是截然不同的程序,訂定機關才是發布主體,且須會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