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0 年第 28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為學理或實務上已承認之行政契約?
A行政機關與依聘用條例聘僱之人員簽訂之聘僱契約
B中央健康保險局與各醫事服務機構締結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
C拆除違章建築時,主管機關與房屋所有人間之補償協議
D以上皆是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行政契約三大典型:聘僱契約、健保特約、補償協議,三者學理或實務均已承認,答案為D。
為什麼答案是 D
A、B、C三者均為學理或實務已承認之行政契約類型,故「以上皆是」為正確答案。
考點:聘僱契約性質考點:健保特約行政契約考點:補償協議行政契約考點:行政契約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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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契約三大典型:聘僱契約、健保特約、補償協議,三者學理或實務均已承認,答案為D。
A、B、C均為常見行政契約教科書例題,逐一確認均成立後直接選「以上皆是」D。
逐選項分析
A聘僱契約性質✕
依聘用條例聘僱之人員與行政機關間之聘僱契約,學理及實務均認其為行政契約,規範雙方公法上之權利義務,非一般私法勞動契約。
B健保特約行政契約✕ 陷阱
中央健康保險局(現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所締結之全民健保特約合約,實務上(最高行政法院相關判決)已認定具有行政契約性質,雙方爭議應循行政爭訟途徑解決。
C補償協議行政契約✕
主管機關拆除違章建築時,與房屋所有人就補償條件達成之協議,係以行政目的為基礎之公法上合意,屬行政程序法所稱之行政契約。
D行政契約綜合判斷✓ 正確
A、B、C三者均為學理或實務已承認之行政契約類型,故「以上皆是」為正確答案。
三大行政契約類型比較
| 類型 | 當事人 | 承認依據 | 爭議途徑 |
|---|
| 聘僱契約 | 行政機關 vs 聘僱人員 | 學理(公法人事關係) | 行政爭訟 |
| 健保特約合約 | 健保署 vs 醫事機構 | 實務(最高行政法院) | 行政爭訟 |
| 違建補償協議 | 主管機關 vs 屋主 | 行政程序法第135條以下 | 行政爭訟 |
B選項最易誤判:健保特約合約外觀上像商業契約,考生易以為是私法契約。實務上已確認其公法性質,因健保制度係國家強制社會保險,醫事機構締約後受行政管制,雙方關係具高度公法色彩,非單純私法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