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010單選題

甲、乙雙方原訂有地上權契約,期間十年,於期間屆滿後,土地所有人甲對於地上權人乙繼續使用土地,未即表示反對之意思,那麼甲欲收回其土地,還要等多少年?

A永久
B10年
C20 年正確答案
D土地所有人隨時得以意思表示,終止地上權契約,而收回地上權標的物之土地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C、D
正確答案
地上權期滿後地上權人繼續使用、地主未即表示反對,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地上權契約;地主嗣後欲收回土地,得隨時終止(不必再等任何固定年限)。本題正解CD,意在表明地主可隨時終止、無須再等待原契約年限。

為什麼答案是 C、D

本選項旨在表達地主收回土地不受原10年期間或再加10年之拘束。期滿後繼續使用且地主未反對者,依民法視為不定期限地上權,地主嗣後得隨時終止,故與「須再等10年」之錯誤觀念相對,C成立。

考點:地上權終止考點:地上權期間誤解考點:不定期地上權考點:隨時終止不定期地上權
載入中…

想練更多民法、行政程序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