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0 年第 13 題單選題
果實自落於鄰地,而鄰地屬於公用地者,該落於鄰地之果實,其所有權歸屬於何人?
A果樹所有人正確答案
B公用地之管理人
C縣市政府所有
D鄰地所有人
A正確答案
果實自落鄰地,若鄰地為公用地,所有權仍歸「果樹所有人」,不適用視為鄰地所有之規定。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民法第798條但書規定,果實自落於鄰地,若鄰地為公用地者,不適用『視為屬於鄰地』之規定,故所有權仍屬於果樹所有人,此為本題正解。
考點:公用地例外考點:主體不符考點:公產歸屬考點:公私地混淆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果實自落鄰地,若鄰地為公用地,所有權仍歸「果樹所有人」,不適用視為鄰地所有之規定。
看到『果實自落』+『公用地』,直接選『果樹所有人』,公用地不適用鄰地取得。
逐選項分析
A公用地例外✓ 正確
依民法第798條但書規定,果實自落於鄰地,若鄰地為公用地者,不適用『視為屬於鄰地』之規定,故所有權仍屬於果樹所有人,此為本題正解。
B主體不符✕
公用地之管理人並非土地所有權人,且民法第798條但書已明定排除公用地適用,故管理人無取得果實所有權之法源,選項敘述錯誤。
C公產歸屬✕
縣市政府雖為公用地之管理機關,但本題核心在於民法第798條但書直接將所有權保留給果樹所有人,而非歸屬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
D公私地混淆✕ 陷阱
若鄰地為『私有地』,果實自落才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本題鄰地為公用地,故不適用本文規定,此為考選部最愛設的陷阱,切勿誤選。
果實自落鄰地之所有權歸屬
| 鄰地性質 | 所有權歸屬 | 法源依據 | 記憶口訣 |
|---|
| 私有地 | 鄰地所有人 | 民法第798條本文 | 私地自落歸鄰居 |
| 公用地 | 果樹所有人 | 民法第798條但書 | 公地自落歸原主 |
考生常只背誦『果實自落於鄰地,視為屬於鄰地』,卻忽略『但鄰地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的但書。題目特意將鄰地設定為『公用地』,誘使考生誤選鄰地所有人或公用地管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