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0 年第 4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勞務契約?
C正確答案
勞務契約以「提供勞務」為給付核心,包括僱傭、委任、承攬三大典型類型;本題要選出不屬於勞務契約者,正解 C 為以財產移轉或使用收益為核心之財產性契約(如買賣、租賃)。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為 C。C 所示契約之給付核心非「提供勞務」,而是財產權移轉或物之使用收益(典型如買賣、租賃、消費借貸),屬財產性契約,非勞務契約,故為本題答案。
考點:勞務契約類型考點:非勞務契約(財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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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勞務契約以「提供勞務」為給付核心,包括僱傭、委任、承攬三大典型類型;本題要選出不屬於勞務契約者,正解 C 為以財產移轉或使用收益為核心之財產性契約(如買賣、租賃)。
先記住勞務契約三大類:僱傭(提供勞力並服從指揮)、委任(處理事務不以完成為必要)、承攬(完成一定工作以結果為要件)。凡以財產權移轉(買賣、贈與)或物之使用收益(租賃、借貸)為核心者,即非勞務契約,本題即選此類,答案為 C。
逐選項分析
A勞務契約類型✕
依本題型,A 屬勞務契約三大類型之一(僱傭、委任或承攬其中之一),其給付內容為提供勞務,符合「勞務契約」定義,故非本題(找出非勞務契約者)的正解。
B勞務契約類型✕
B 同屬勞務契約典型類型,給付核心在於提供勞務(勞力或事務處理或工作完成),符合勞務契約特徵,並非以財產移轉為內容,故非正解。
C非勞務契約(財產契約)✓ 正確
正解為 C。C 所示契約之給付核心非「提供勞務」,而是財產權移轉或物之使用收益(典型如買賣、租賃、消費借貸),屬財產性契約,非勞務契約,故為本題答案。
D勞務契約類型✕
D 亦屬勞務契約類型,以勞務之提供為主要給付義務,符合勞務契約定義,非以財產利益流動為核心,故非正解。
民法勞務契約與財產契約比較
| 契約類型 | 性質 | 核心給付義務 | 判斷重點 | 相關民法條文 |
|---|
| 僱傭 | 勞務契約 | 提供勞務本身 | 受雇人服從指揮、不問成果 | 民法第482條以下 |
| 委任 | 勞務契約 | 處理委任人指定事務 | 不以完成事務為要件 | 民法第528條以下 |
| 承攬 | 勞務契約 | 完成一定工作 | 以工作結果之完成為要件 | 民法第490條以下 |
| 買賣 | 財產契約(非勞務) | 移轉財產權 | 財產權之移轉而非勞務提供 | 民法第345條以下 |
| 租賃 | 財產契約(非勞務) | 提供物之使用收益 | 標的為物之使用收益 | 民法第421條以下 |
考生常將「居間」「行紀」誤認為非勞務契約,但兩者以促成交易、為委託人計算而為交易為內容,仍屬提供勞務性質(民法第565條、第576條)。真正的非勞務契約陷阱在於財產移轉型或使用收益型契約,例如買賣、租賃、消費借貸,這些以財產利益流動為核心,而非勞務提供。